「暫繳申報」是什麼?這筆錢是會不見的嗎?什麼情況可以不用繳納暫繳款呢?本篇文章針對「暫繳申報」的各種情況全面解析,從介紹原理、辦理時間點、計算方式,以及白話說明「免辦理暫繳」的情形,快來看看你有沒有符合!
什麼是「暫繳申報」?
先簡單白話的介紹什麼是「暫繳申報」,他的全名是「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」,也就是如果你是有要申報「營所稅」的組織才會有「暫繳申報」哦!因為「暫繳」就是「預繳」一部分營所稅的概念,等到隔年五月份申報營所稅時,可以將已經預繳的暫繳款扣除,剩餘部分再多退少補。
為什麼要有「暫繳申報」?
這時候你會想問,那政府為什麼要分兩次收呀?其實主要有兩個原因:
- 當公司越做越大之後,營所稅的金額也越來越高。台灣又以中小企業居多,若沒有特別注意現金流,年度結算申報時,一次繳納可能會面臨龐大的繳稅壓力,擔心會造成周轉不靈的情況
- 營所稅也算是國家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,若分成兩次徵收,也有利於國庫資金調度
什麼時候要辦理「暫繳申報」?
如果是一般曆年制的公司,都是「每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」。
- 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
- 採特殊會計年度的公司,申報期間比照曆年制推算
怎麼算出要繳納多少暫繳款?
需要辦理暫繳的公司,依所得稅法第 67 條規定,有下列二種申報方式:
- 一般申報:前一年度「營所稅應納稅額」的「二分之一」為暫繳稅額。
- 試算申報:以「當年度前 6 個月」之營業收入總額,試算前半年之所得額,再算出暫繳稅額。但需具備以下條件:
- 會計帳冊簿據完備
- 「經會計師查核簽證」或「使用所得稅法第 77 條所稱藍色申報書」(後者現已不再核發)
- 如期辦理暫繳申報
由於「試算申報」需要經會計師簽證,對於小公司來說只是多花一筆錢,因此大多數都是採用「一般申報」,直接繳納前一年度「營所稅應納稅額」的一半作為暫繳款。
哪些公司可以「免辦暫繳」?
如果你的組織型態屬於以下幾種,可以「免辦暫繳」:
- 國外公司,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(請參考所得稅法第 98 條之 1 規定)
- 獨資合夥的行號:107 年開始不用繳納營所稅,所以也不用繳納暫繳款
- 小規模營業人
- 其他免徵營所稅的組織,例如:合於免稅規定之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 慈善機關或團體等
如果您不屬於上述「免辦暫繳」的組織,但有以下幾種情形:
- 前一年度無營所稅應納稅額
- 今年度新開業者
- 有解散、廢止、合併或轉讓情事,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(依所得稅法第 75 條規定)
- 暫繳稅額在新臺幣 2,000元 以下者
補充:109 年起,若因疫情影響,符合一定條件者,可申請免辦暫繳或直接適用免暫繳申報。詳細請依政府最新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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