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業前的 7 堂課(1.2) – 開公司還是開行號?稅務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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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、行號,還是工作室啊」、「這幾個有什麼差別嗎?」「如果選了一個,後續可以改變主意,例如把開好的行號變成公司嗎?」

在 Simpany 我們常常會遇到滿腔熱血的創業者,留言以上的問題詢問我們。這個問題說難不難,說簡單也不簡單。這個系列的文章就來教大家在選擇適合的組織型態時,先做出一個重要的決定:「要開公司還是開行號」。要先決定「開公司還是開行號」的一個主要原因,是因為選了「公司」或「行號」之後就無法回頭,這兩者日後是不能互換的。也就是「行號」不能變更為「公司」,「公司」也不能變更為「行號」,所以需要先確定好事業比較適合的型態。

在上集:開公司還是開行號? 上集:法律篇,我們說明了如果事業的風險不高、確定事業只會在一個縣市發展、營收成長的可能性不高、股東的其他所得不高,「行號」有可能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項;如果事業有一定的風險、可能會跨縣市經營、營收有可能會成長到一定的規模、或是股東的其他所得蠻高的,「公司」有可能是較適合的選項。

在這一集,我們要從稅務的角度,跟大家說明「公司」跟「行號」在事業最重要的兩個稅:「所得稅」、「營業稅」上的差別。

所得稅篇 – 個人所得稅 v.s. 營利事業所得稅

前面講到「行號」是跟出資的股東綁在一起,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。在繳稅的時候也反映了這個狀況。

「公司」跟「行號」在所得稅上的比較

如果以「行號」去經營:

  • 行號賺的錢會直接入到股東的個人營利所得,連同股東的其他所得一起去算股東的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
  • 舉例來說:如果行號 2021 年「獲利」120 萬,這 120 萬就會入到股東的「營利所得」去計算綜所稅
  • 如果股東的個人所得較高,有可能會因為增加這個「營利所得」而影響所得稅級距
  • 詳細的營利所得相關課稅規定,可參考國稅局的說明:什麼是營利所得
  • 個人綜所稅率:目前是 5% ~ 40%

Simpany 小提醒:

行號的「獲利」,並不是「開出去的發票金額」,而是會根據屬於「小規模營業人」或「非小規模營業人」,用不同的方式去估計事業的盈餘。例如「小規模營業人」會用一個比例(所屬行業的純益率)去計算個人的「營利所得」,再把這個「營利所得」連同個人其他的所得一起申報「綜合所得稅」。

如果以「公司」去經營:

  • 「公司」跟股東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個體,「公司」賺的基本上是公司自己去繳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
  • 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要怎麼算?
    • 要先計算公司的獲利(稅法上叫做「課稅所得額」)
    • 這個「課稅所得額」基本上是「收入」扣掉「成本」、「費用」後的金額,不是直接的收入金額喔!詳細的說明可參考:開公司要繳什麼稅?營所稅(二)
  • 稅率:假設「課稅所得額」是 P
課稅所得額
稅率
<= 120,000
免徵
120,001 ~ 200,000
(P-120,000元)×1/2
200,001 ~
P * 20%

公司分配股利時,會增加股東的營利所得

如果以「行號」去經營:

如果是「公司」的型態去經營:

  • 「公司」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個體,賺的錢不會直接入到股東的營利所得,主要是由「公司」繳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。
  • 公司如果有賺錢,在繳完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後,要選擇把賺的錢留在公司,或是把賺的錢分配給股東,這時候就可能會對「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」產生影響。
    • 如果保留在公司:公司需要多繳 5% 的「保留盈餘稅」,股東的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不受影響。
    • 如果分配給股東:公司不用繳 5% 的「保留盈餘稅」,但會增加股東的「營利所得」,此時股東可評估以下兩種方案:
      • 方案一:併入「個人綜合所得」一起課稅並享有股利金額的 8.5% 當做可扣抵稅額。
      • 方案二:跟個人的其他所得分開計算,按股利的 28% 分開計稅。

Simpany 小提醒

有關股利課稅的說明,可參考:股利分配是什麼?怎麼分配比較有利?股利分配常見問題全解析,或國稅局「股利所得課稅新制」的說明

營業稅篇 – 小規模營業人 v.s. 開立發票的行號 v.s. 一般公司

開公司之後,除了「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」以外,另外一個要考慮的稅就是「營業稅」。

營業稅本質上是一種消費稅,是政府想要跟消費者收的一種稅。政府要求公司在產品的售價裡面要加上這個消費稅,讓大家在消費的時候,政府就可以一邊收到稅收。營業稅跟「開公司」、「開行號」有什麼關係呢?主要有幾個影響:

  • 「公司」跟「行號」的「營業稅率」有可能不一樣,會影響售價上要加的營業稅金額。
  • 「公司」跟「行號」的「營業稅」申報方式有可能不一樣,影響公司是否需要尋求「事務所」協助報稅的相關成本。

「行號」跟「公司」在營業稅的具體差別:

  • 如果「行號」的月營業額在 20 萬以下
    • 很多人想要申請行號,主要是覺得可以跟國稅局申請適用「免用統一發票」(又稱:「小規模營業人」),若有通過就可以不必開立發票,在稅務的處理上也較單純。
    • 但需注意是否可以適用「免用統一發票」,主要是看稅務員的判斷。
      • 一般來說,有實體店面、屬於單價低的零售業、小吃店、小商行,稅務員好抽查是否月營業額低於 20 萬的,比較有機會通過。
      • 如果是屬於 Soho 族在家接案、稅務員很難知道營業額是否有超過 20 萬的,通常較不容易通過。
    • 若通過「免用統一發票」,營業稅就是是每三個月由國稅局開單,收到單子後繳納完成即可,不用另外做「營業稅申報」。
    • 因為營業稅、營所稅的處理較單純,有可能可以省下請事務所協助報稅的費用。
    • 像是「所得扣繳」、「二代健保」、「各類所得申報」等事項,行號還是要做,若較不熟悉相關規定會建議找事務所協助。
    • 若公司的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,還是會被叫去開發票。
  • 如果「行號」的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
    • 跟「公司」一樣都需要開立發票 。
    • 跟「公司」一樣,每兩個月要做一次「營業稅」的申報。
    • 相關稅務申報的細節較多,若沒有內部會計人員,建議找事務所協助,但也會有相關的服務費用。

Simpany 小提醒:

按照國稅局的說法,如果是月營業額達 20 萬而且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餐飲業,很容易被核定成要開立發票
(一)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。
(二)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、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。
(三)透過網路銷售。
(四)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、處理或管控帳務。
(五)依其營業狀況、商譽、季節性及其他情形,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。

公司 v.s. 行號 – 稅務上的比較

「公司」跟「行號」單純就「稅務」的比較可以整理成以下的表格。
 
行號(小規模,月營業額 < 20 萬)
行號(大規模,月營業額 >= 20 萬)
公司
營利事業所得稅
無需繳納
(同左)無需繳納
需繳納
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
行號的獲利入到股東的「營利所得」去計算「綜合所得稅」
(同左)行號的獲利入到股東的「營利所得」去計算「綜合所得稅」
若公司有分配股利給股東,股東在獲配年度會增加個人的綜合所得。
統一發票
不用開
開立發票
開立發票
營業稅率
1%
5%
5%
營業稅申報方式
每 3 個月繳費單
每 2 個月營業稅申報
每 2 個月營業稅申報
是否需要事務所協助(每年記帳費用)
較單純,可自行處理,但仍需注意像是所得扣繳、二代健保、各類所得申報等事項,若較不熟悉相關規定會建議找事務所協助。
營業稅等相關稅務申報的細節較多,若沒有內部會計人員,建議找事務所協助
營業稅等相關稅務申報的細節較多,若沒有內部會計人員,建議找事務所協助
稅務考量小結
  • 如果個人所得較低,或是營業收入不高,選擇「行號」可能不會對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造成太大的影響,可考慮以「行號」進行
  • 但仍需考慮「風險承擔」、「名稱保護」等不同的面向做整體的考量
同左
如果個人所得較高,或是營業收入較高,選擇「行號」可能會導致較高的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,一般會考慮以「公司」進行。

Simpany 小提醒

需注意「免用統一發票」(小規模營業人)是否可以申請通過是由稅務員判斷,不一定100% 可以申請通過。

小結

這篇文章主要就稅務的角度,幫大家分析「行號」跟「公司」的主要差別,包括「所得稅」及「營業稅」。

如果個人所得較低,或是營業收入不高,選擇「行號」可能不會對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造成太大的影響,可考慮以「行號」進行(但仍需考慮「風險承擔」、「名稱保護」等不同的面向做整體的考量);如果個人所得較高,或是營業收入較高,選擇「行號」可能會導致較高的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,一般會考慮以「公司」進行。

整體來說,「開行號還是開公司」的決定還是要取決於「事業的規模跟性質」,不能單純考慮稅務的層面(延申閱讀:創業前的 7 堂課(一) – 開公司還是開行號? 上集:法律篇)。因為「行號」的股東在公司有發生債務的時候需要負擔無限清償責任,所以一般來說,「行號」比較適合事業的風險不高、確定事業只會在一個縣市發展、營收成長的可能性不高、股東其他所得不高的狀況;相對的,「公司」因為「有限責任」的特性,較適合事業有一定的風險、可能會跨縣市經營、營收有可能會成長到一定的規模、或是股東的其他所得蠻高的狀況。

希望這系列的文章,能夠幫大家在面對「開公司或是開行號」的選擇時做出適合的決定 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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