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綜合所得稅到底怎麼算呢?是否各種資料看得頭昏眼花呢?
現在不用煩惱了!Simpany 帶您 4 張圖快速搞懂怎麼算!
107 年、108 年及以後適用唷~
4 張圖快速搞懂個人綜所稅!
1. 綜合所得淨額 = 所得總額 – 免稅額 – 扣除額(標準/列舉擇一) – 特別扣除額 – 基本生活費差額
2. 列舉扣除額一覽表
3. 應納稅額 = 綜合所得淨額 * 稅率 – 累進差額
4. 應繳或應退稅額 = 應納稅額 – 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
個人綜合所得稅三大公式:
- 綜合所得淨額 = 所得總額 – 免稅額 – 扣除額(標準/列舉擇一)– 特別扣除額 – 基本生活費差額
- 應納稅額 = 綜合所得淨額 * 稅率 – 累進差額
- 應繳或應退稅額 = 應納稅額 – 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
- 註:基本生活費差額 = 基本生活費 * 人數 – 免稅額 – 標準扣除額 – 四種特別扣除額(幼兒學前扣除額、身心障礙扣除額、儲蓄投資扣除額、教育學費扣除額)
107 年調整重點:
- 標準扣除額提高為 12 萬元、有配偶者提高為 24 萬元
-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提高為 20 萬元
-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為 20 萬元
-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提高為每人 12 萬元
- 基本生活費提高為每人 17.1 萬元(多數家庭用不到,主要適合扶養人數多、受薪人數少的家庭)
- 刪除最高稅率 45% 之課稅級距,最高稅率降至 40%
什麼條件可以不用繳稅呢?
如果還是很難理解到底怎麼算,別擔心,來看看這幾個範例,看看您是否屬於不用繳稅的範圍!
- 如果您單身,年薪 40.8 萬元以內:免稅額 8.8 萬 + 標準扣除額 12 萬 + 薪資特別扣除額 20 萬
- 如果您已結婚、沒有子女,雙薪 81.6 萬元內:(免稅額 8.8 萬 + 標準扣除額 12 萬 + 薪資特別扣除額 20 萬)* 2人 = 40.8 萬 * 2人 = 81.6 萬
- 如果您已結婚,有兩位 5 歲以下子女、雙薪 123.2 萬元內:免稅額 35.2 萬元(每人免稅額 8.8 萬 * 4)+ 標準扣除額 24 萬(12 萬 * 2),薪資特別扣除額 40 萬(20萬 * 2)+ 幼兒學前扣除額 24 萬(12萬 * 2)= 123.2 萬
註:第 2、3 例子為雙薪家庭,如果為單薪,薪資特別扣除額只能扣除一人。或薪資未達 20 萬須以實際情況扣除。
下方也提供「扶養人數」與薪資所得多少以內不用繳稅的簡易試算表,
請注意:本表適用於薪資所得,如有其他所得須合併計算。統計扶養人數時,配偶請不要再列入計算。
扶養人數
類別 |
無扶養
0 人 |
扶養一人
1 人 |
扶養二人
2 人 |
扶養三人
3 人 |
扶養四人
4 人 |
扶養五人
5 人 |
單 身(無配偶) | 408,000 | 496,000 | 584,000 | 672,000 | 760,000 | 848,000 |
夫或妻一人在工作 | 616,000 | 704,000 | 792,000 | 880,000 | 968,000 | 1,056,000 |
夫妻同時在工作 | 816,000 | 904,000 | 992,000 | 1,080,000 | 1,168,000 | 1,256,000 |
註:夫妻同時在工作之試算,為夫妻薪資皆逾 200,000 元,兩人合計總額。
快來算算看您今年要不要繳稅!
轉載需知:此文章由 Simpany 簡單開公司原創,轉載請務必保留原文連結。
Simpany 網站:https://simpany.co
Simpany部落格:https://blog.simpany.co